国企中长期激励“政策包”扩容

  近日,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的《“双百企业”和“科改示范企业”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操作指引》明确,鼓励商业一类“双百企业”“科改示范企业”,以价值创造为导向,聚焦关键岗位核心人才,参考操作指引,建立超额利润分享机制。

  《操作指引》的出台,进一步丰富了国有企业中长期激励的“政策包”和“工具箱”。超额利润分享机制,是指企业综合考虑战略规划、业绩考核指标、历史经营数据和本行业平均利润水平,合理设定目标利润,并以企业实际利润超出目标利润的部分作为超额利润,按约定比例提取超额利润分享额,分配给激励对象的一种中长期激励方式。其中,目标利润是指企业为特定年度设定的预期利润值。

  《操作指引》规定,激励对象一般为与本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在该岗位上连续工作1年以上,对企业经营业绩和持续发展有直接重要影响的管理、技术、营销、业务等核心骨干人才,且一般每一期激励人数不超过企业在岗职工总数的30%。年度超额利润分享额一般不超过超额利润的30%。方亮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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