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信不是“筐” 别啥都往里装

  □阅尽

  舆论反映强烈的征信滥用问题或迎来转机。日前,央行就《征信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新规对信用信息采集、管理、保存、使用以及安全保护等作出规范,对征信的过度采集和滥用做出限制。

  作为一项基础性制度,征信在我国起步虽晚,但发展迅速。特别是借助大数据,相关信息采集和使用均步入快车道。地方政府纷纷推出相关管理规定,由此也产生不少问题。最突出的便是征信滥用,什么“水电费与信用挂钩”“垃圾不分类纳入信用记录”,甚至连闯红灯也与信用挂钩,有的还涉嫌侵犯个人隐私和公民权利。

  凡此种种,反映出社会对征信制度的误解,将其当成了万能的治世法宝。其实,征信不是个“筐”,不能什么都往里装。它是个人的第二身份证,主要功能在于金融信贷,是个人诚信与偿贷能力的证明。由于涉及个人隐私等,对征信信息的采集必须遵循“最少、必要”之原则。

  个人行为并非完全不能纳入信用记录,但它首先要合法合规,即法律许可,不得超限,尤其不能侵犯公民合法权益。央行推出相关管理办法,就是要从源头上规范征信的采集使用,划清征信边界,从而确保征信机制不偏离法治轨道。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阅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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