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建议签订合同前先了解商家情况

  此前,消费者王女士在上城区太和广场2号6楼杭州天禾炬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为孩子购买了120节T台培训课程,花费25800元,“当晚,我在相关网站上查询该公司经营情况时发现,实际查询到的内容与销售人员所介绍的不符。”王女士说,“之后由于对方没有向我提供直接的证据,我便要求解除合同,并且退款。”

  王女士向与本报维权热线85188518联动的12345市长热线投诉称:“根据合同的约定,对方表示要扣除一定的手续费,但我家孩子至今还未开过课,我希望能够全额退款。”

  消费者:

  购课时称培训经验两年有余

  实际并非是其公司项目

  消费者王女士:上月23日,我带孩子参加一个线下活动时了解到杭州天禾炬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的培训课,当时对方的销售人员向我展示了公司以往举办的项目,并表示支付25800元可享受一年半共120节课程,其间还可以免费参加5-8场线下演出。

  在签完合同的当晚,我在相关网站上查询该公司的经营范围等情况,我发现公司确实注册于两年前,但注册时公司的经营范围并没有包括影视艺术培训,直到去年9月才进行了更改,对方之前介绍的项目实际是属于杭州青禾影视传媒有限公司。

  后来,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发了我一份敲有青禾影视公章的证明文件,并表示两家公司是同属于青禾影视,但我认为这并不能证明两家公司是同一主体。我还在网络上看到他人与青禾影视的维权信息,我无法完全信任该公司。

  于是,我便向该公司提出了解除合同,对方一开始表示要扣除30%的手续费,而后称扣除1500元的费用。对此我不认可,至今我们还未上过一节课,我希望对方能够全额退款给我。

  商家:

  两家公司品牌战略不同

  实际同属于一家单位

  (记者在天眼查APP上查询“杭州天禾炬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显示,该公司曾用名为“杭州一苗文化科技有限公司”,此前该公司的经营内容包括技术开发、技术咨询等。去年9月,经营范围变更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等。)

  杭州天禾炬星影视传媒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我们理解家长对于培训机构的担忧,一般情况下我们在签合同前也会向消费者明确服务内容以及解除合同的相关条例。

  我们公司与青禾影视实际都是属于青禾影视集团旗下,由于品牌运营战略不同,所以分设了两个不同名称的公司,负责经营不同的板块。这一部分我们已向王女士出具了相关证明,但似乎还是没有得到王女士的信任。

  按合同约定,像王女士的情况一般是无法申请退款的。考虑到对方整体情况等,目前我们已为其向公司争取到了仅扣除1500元的退款费用,其中包括银行刷卡费以及手续费。

  (记者将以上信息转述给消费者王女士,王女士表示最多可以扣除1000元,将考虑通过其他途径进行维权。)

  律师:

  签订合同需谨慎

  消费者也不能任意解除合同

  浙江泽鼎律师事务所律师夏谨言:消费者在签订合同前,应当了解清楚商家的情况,合同签订后,如果不符合法律所规定的可以撤销或解除合同的情况,消费者是不能任意要求撤销或解除合同。如今双方都同意退款,只是对退款数额有分歧,建议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建议消费者通过司法途径解决此事。

  此外,该案件中,如果“公司实际情况与销售人员的介绍确实有出入”,需要相关司法部门确定是否达到“欺诈”或让消费者产生“重大误解”的程度。如果达到了,消费者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合同,合同撤销后,商家需退还全部费用。消费者还可主张损失赔偿。

  建议消费者理性消费,在签订合同前,了解清楚商家的主体信息、经营情况等,并对所购买的商品或服务进行全面的了解,以免付款后后悔,造成纠纷。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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