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境投资更向前走一步

  上周五(5日)笔者与财经界友人讨论「跨境理财通」政策,在过往一段颇长时间,在大湾区概念正式登场前,不少朋友都有讨论过珠三角四个重要城市的分工,广州、深圳、香港及澳门。当中,香港的定位一度被拟定为财富管理及资产管理中心。不过,内地资本帐尚未完全开放,在香港的金融机构只能等待政策的出台。

  去年6月「跨境理财通」的框架初步落实,然而细节政策并未公布。上周五,讨论多时的粤港澳大湾区「跨境理财通」再呈现突破,人行、中保监、中证监、外管局、金管局、香港证监会及澳门金融管理局,就跨境理财通正式签订谅解备忘录,进一步落实执行细节,但目前仍未有理财通推出时间表。参考香港监管机构的表述,本地监管机构将会继续与相关机构积极推进「跨境理财通」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与业界保持沟通,争取尽快启动。各方同意在职责范围内,对大湾区开展「跨境理财通」业务进行监管并互相配合。

  参考人行表述,备忘录内容涉及监管信息交流、执法合作、投资者保障及联络协商机制等方面,相信对落实建设大湾区战略部署、加强「跨境理财通」监管合作与加强粤港澳金融合作,有著重大意义。如何落实细则?相关公布的谅解备忘录表述,「跨境理财通」将实现闭环管理,即理财产品赎回所得资金,以人民币原路跨境汇回。与此同时,内地与港澳相关单位需要就双方的合资格理财产品进行尽职审查,以评估理财产品风险及复杂性。

  不容否认,内地与香港的投资气候及市场特徵存在差异,笔者认为两地金融机构届时会开发针对双方投资者的理财产品,产品风险披露等亦会按照对方市场标准执行。届时,投资者评估、产品评估、风险评估等等均需要全方位把握。

  纵观市场监管观点,谅解备忘录的目标在于建立三地监管机构之间,就投资者保障事宜进行监管信息交流和执法合作的框架及联络协商机制,补充现有相关机构之间的合作内容。与此同时,建立三地监管机构之间的健全监管合作安排及联络协商机制,为「跨境理财通」的畅顺运作及投资者保障奠下良好基础。故此,笔者估计目前距离推出跨境理财通的时间或许还有至少半年至一年的时间,届时跨地投资者能掌握的投资产品将更为多元化及丰富。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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