徽商银行连收11张“罚单” 合计被罚419万

K图 03698_0

   日前,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徽商银行”)连收11张“罚单”,其中,徽商银行及其合肥分行被罚330万元,9名员工被罚89万元。

  银保监会网站25日披露行政处罚信息显示,因存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等违法违规事实,徽商银行被罚290万元。

  同时,黄晓艳历任徽商银行资产负债管理部总经理、投资与理财总监,对该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对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30万元。

  孙海来时任徽商银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对该行同业业务专营部门管理不到位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7万元。

  王开智时任徽商银行北京研发中心负责人,对该行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在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应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5万元。

  樊立群时任徽商银行上海研发中心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在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应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李荣庆时任徽商银行上海研发中心总经理,在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应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0万元。

  王先俊时任徽商银行风险管理部总经理,在该行信贷资产非真实转让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应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对该行同业投资风险分类不实负有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12万元。

  周洲时任徽商银行北京研发中心固定收益团队经理,对该行同业投资严重不审慎的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被警告并罚款5万元。

  此外,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因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被罚款40万。王腾时任徽商银行合肥分行金融同业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王勇时任徽商银行合肥分行安庆西路支行副行长,在合肥分行违规办理同业业务过程中存在不审慎行为,应负直接责任及管理责任,系直接责任人员,两人被警告。

  官网信息显示,徽商银行是全国首家由城市商业银行、城市信用社联合重组成立的区域性股份制商业银行,总部设在安徽省合肥市。1997年4月4日注册成立。2005年11月30日更名为徽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1月1日正式对外营业。2013年11月12日,本行H股在香港联交所主板挂牌上市,股份代号为3698。(中新经纬APP)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下一篇

  25日,为落实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和《理财子公司办法》等制度规则,银保监会针对银行理财子公司特点,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理财产品销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