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网站近日公布的政处罚信息公示表(株银罚字〔2020〕第1号、第2号)显示,湖南株洲珠江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株洲珠江农商行”)虚报、瞒报统计数据;未按规定报送大额交易报告或者可疑交易报告。%20
%202020年12月24日,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对株洲珠江农商行警告,并处20.2万元罚款。%20
%20同日,中国人民银行株洲市中心支行对时任株洲珠江农商行运营管理部副总经理易南处1.2万元罚款。%20
%20据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株洲珠江农商行的大股东为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商银行,HK.01551),持股比例为51.39%。%20
%20以下为原文:
%20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