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违法遭罚 大股东为中国银行

  中国人民银行成都分行网站昨日发布广安市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广安银罚字〔2020〕第1号),邻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邻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存在未按规定对异常交易进行人工分析、识别,排除理由不合理违法违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广安市中心支行对其处25万元罚款,对单位行长邹某罚款1.5万元,副行长查某罚款1.5万元,运营部总经理李某罚款1万元。

  中国经济网记者查询,邻水中银富登村镇银行第一大股东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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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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