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任董事长和一任行长相继贪腐 烟台银行坐拥区位优势却发展垫底

  日前,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了烟台银行原行长石学东一审判决书,石学东受贿720.7万元、违法发放贷款2亿元,法院以受贿罪、违法发放贷款罪合并判处石学东有期徒刑13年半,并处罚金70万元。

  这是烟台银行成立以来第4名落马的高层负责人,此前该行3任董事长先后被查和判刑。主要负责人“前腐后继”,使该行成了金融反腐的重灾区。

  烟台银行地处山东胶东5市之一的烟台市,该市GDP水平常年在山东16市中位居三甲之列,可以说烟台银行地处经济较发达地区,区位优势明显。然而,由于主要负责任人接连因违纪违法落马,让该行一直处于案发、查处、整顿,再案发、再查处、再整顿的循环之中,令烟台银行发展迟缓,更落后于同区域内的其他城商行。

  从已经发布的年度报告看,截至2019年末,该行资产总额1038.4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2.78亿元、2.06亿元,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营收、净利都处于胶东5市5家城商行的末尾。

  对于三任董事长和原行长石学东落马有何影响、未来如何做好内部风险控制等问题,该行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关于这些问题,之后银行领导会统一进行回复。”但截至发稿时为止,记者没有收到该行的回复。

  4名主要负责人“前腐后继”

  石学东担任烟台银行任行长一职共5年时间。2014年3月,石学东的任职资格获得监管部门核准。2019年3月21日,烟台市委任命提名王建光担任该行董事、行长职务,不再推荐石学东同志担任该行董事、行长职务。

  17个月后的2020年8月25日,烟台纪检监察公众号发布重磅消息,石学东因违反政治纪律,对抗组织审查;违规收受礼金;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在职工录用中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犯罪;违反国家规定发放贷款,数额特别巨大且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涉嫌违法发放贷款犯罪。

  近日,石学东一案终于有了结果。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披露的烟台银行原行长石学东一审判决书显示,2014年9月至2018年上半年,石学东利用其担任烟台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为烟台奥力特铝业有限公司、招远市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李某甲等14个单位或个人,在银行贷款办理、不良资产处置、亲属就业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上述单位或个人给予的人民币472.96万元、美元16万元、金条4500克及总面额15万元的购物卡,款物共计折合人民币720.73515万元。

  此外,2016年12月份,石学东利用其担任烟台银行行长的职务便利,伙同时任烟台银行龙口支行行长陈某甲(另案处理),明知承贷主体与贷款使用人不相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通过龙口支行以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龙口泰尔斯机械有限公司、龙口昱辰机械有限公司名义发放三笔贷款共2亿元供赵某甲使用。

  2016年12月23日,这2亿元贷款发放后,其中1亿元由赵某甲实际使用并按期偿还,另外1亿元被龙口市龙达木业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杜某某截留使用,未如期偿还,并造成9488.752819万元贷款本金及其利息逾期,至今未收回。

  石学东因受贿罪和违法发放贷款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70万元。

  公开信息显示,在石学东被查前,烟台银行已由3任董事长落马。早的2003年5月,烟台银行第一任董事长于行成因13次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折合人民币29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此后,该行第二任和第三任董事长庄永辉、叶文君也未能幸免,分别于2012年和2019年因贪腐问题先后被查。

  2018年12月12日,原山东银监局核准了吴明理烟台银行董事长的任职资格;2019年8月1日,经山东银保监局审查,核准王建光烟台银行行长的任职资格。

  发展迟缓经营垫底

  官网显示,烟台银行原名为烟台市商业银行,于1997年11月在烟台市区12家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成立,2009年更名为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股本26.5亿元。该行于2008年引入恒生银行、永隆银行两家外资股东作为战略投资者。目前,总行设立19个职能部室。下辖80余处经营机构,分布于烟台市七区及龙口、招远、莱州、蓬莱、海阳、栖霞、莱阳、长岛8个县市区,在威海、东营设有两家异地分行。

  烟台银行区位优势明显,地处青岛、烟台、潍坊、威海和日照5个城市构成的“胶东经济圈”。不过,烟台银行成立20多年来,叶文君等3任董事长接连因违纪违法落马,让该行一直处于案发、查处、整顿,再案发、再查处、再整顿的循环之中,令烟台银行无论是和兄弟银行相比还是和自身相比,发展都显得比较缓慢。

  年报数据显示,截至2019年末,该行资产总额1038.4亿元,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分别为22.78亿元、2.06亿元;青岛银行为这3项数据为3736.22亿元、96.16亿元和22.85亿元;日照银行为1673.86亿元、47.1亿元和8.68亿元;潍坊银行为1443.48亿元、41.5亿元和8.19亿元;威海市商业银行为2246.36亿元、49.47亿元和14.4亿元。烟台银行无论是资产规模还是营收、净利都处于胶东5市5家城商行的末尾。

  从自身的发展状况看,烟台银行近年盈利连续下滑,盈利能力较低。数据显示,2017年华和2018年,该行净利润为4.65亿元和2.05亿元,同比分别下降0.26%、55.96%。在新的董事长和行长到任后,该行在2019年终于止住了下滑的势头,当面净利润2.06亿元,同比微涨0.59%;不过,2020年受到疫情等因素的影响,截至2020年三季末,该行实现净利润1.88亿元,同比下降2.73个百分点。

  在资产质量方面,烟台银行同样压力不小。2017年到2019年,该行不良贷款率从2.16%升至2.97%,不良贷款余额从7.31亿元升至13.73亿元,拨备覆盖率从212.1%降至178.69%。受资产质量下行影响,烟台银行资本充足水平下降较快,2018年到2020年三季末,该行资本充足率从13.75%降至11.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从10.42%降至8.64%。

  此外,烟台银行的股权结构稳定性尚存隐忧。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显示,该行有多条股东出质信息,记者注意到,烟台银行前十大股东中排在第七位的烟台阳光壹佰投资有限公司和第九大股东烟台泰鲁伟业投资有限公司将持有的该行股份全部质押。

本文来源: 每日商业报道 文章作者: 王仲琦 冯樱子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发表评论
用户名: 密码:
验证码: 匿名发表
    下一篇

  2月8日,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针对晋城银行董事长贾沁林先生被采取留置措施一事,联合资信及时与晋城银行取得沟通,晋城银行表示该行为为其董事长贾沁林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