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江西银行赣州分行(原南昌银行赣州分行),因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被罚35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赣市金监罚决字〔2024〕14号 |
被处罚当事人 | 江西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原南昌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赣州分行)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 办理无真实贸易背景银行承兑汇票业务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第四十六条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35万元 |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赣州监管分局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4年2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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