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贷后管理不到位”等,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被罚20万元

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网站消息,近日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行”)因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等,被罚款二十万元。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界监管分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张金罚决字〔2024〕4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张金罚决字〔2024〕4号

被处罚当事人

慈利沪农商村镇银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

贷后管理不到位,贷款资金被挪用。

行政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行政处罚决定

罚款二十万元。

作出处罚决定的

机关名称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张家界监管分局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2024年1月16日

本文来源: 证券之星 文章作者: 每日商业报道

声明:《每日商业报道》网登载此文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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